本想通过手术让自己变得更美,却没想到差点“毁容”。
小凡经朋友介绍,在小丽经营的私人美容工作室接受双眼皮埋线美容手术,但没有达到理想效果,小丽又免费为其进行了两次修复手术,但遗憾的是修复手术仍未成功,小凡的眼睛还因此变得大小不一致。小凡诉至西安市未央法院,要求小丽赔偿手术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小丽认为,小凡的眼部出现问题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与手术无关,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且行政机关不仅没收了手术费,还对其进行了罚款,故不应再向小凡退还手术费。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丽在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小凡实施的双眼皮埋线手术属于擅自实施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存在重大过错。其辩称小凡的双眼大小不一致是自身原因导致,但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意见,因此能够认定其非法手术的行为对小凡造成了损害。收取的手术费虽然已被行政机关没收,但本案是侵权法律关系,故应当退还手术费。最终,判决小丽支付小凡手术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共计3.4万余元。双方均服判,小丽已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均系化名)
法官说法:医疗美容系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容貌或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生,必须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等条件。
关键词: 双眼皮埋线手术 无证美容室 私人美容工作室 修复手术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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