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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立三 □李玉成)近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于某(化名)为某美术社职员,因多次索要工资未果,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某美术社支付拖欠工资。在仲裁过程中,双方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因某美术社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于某向道里区法院申请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美术社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直接执行经营者李某(化名)的财产。经调查后,办案法官将李某名下账户3060元给付于某,同时还发现李某名下有保险,遂立即对该部分财产采取了冻结措施。之后,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李某称近年因疫情导致生意不好,负债累累,确实无力给付于某工资。办案法官向李某耐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李某表示确无其他财产用于给付申请执行人,请法院执行其名下的保险现金价值。办案法官当日即扣划李某名下的保险现金价值17440元给付于某,本案最终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并为办案法官送来了锦旗。
该案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冻结,经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案件圆满解决。道里区法院将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实现。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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