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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研发推广项目的通知》(鲁卫中医药产业字〔2023〕5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各市初审和省级评审,确定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研发推广项目和储备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话:0531-5176633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处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研发推广项目和储备项目名单
(责任编辑:鲁峰)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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