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免责声明与法律规定不冲突,故也就不视为有效或是无效,好比瞎子戴眼镜;有些免责声明与法律冲突,可直接视为无效。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资料图)
1、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现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二)款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现行《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