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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购买的所有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对被破坏的林地原地补种树木,进行生态修复。”日前,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官李敦刚说,他们已与森林公安、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建立联动机制,对杨某某破坏林木的面积范围、修复方案的可行性、修复期限等问题充分沟通,并指导被告人补种、管护树木。
“生态是沂源县最大的资本、优势和潜能,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多元化协同共治机制、个性化修复机制和常态化社会参与机制,为守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庭长焦云鹏说。
“沂源县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审判团队由民事、刑事、行政法官各一人组成,配备专业审判团队,同时建立多元联动化解体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打造个性化修复机制,一案一策、逐案回访。”李敦刚说。2022年以来,该县已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55件,和解率达%。
沂源县人民法院从全院120多名陪审员中选取9名具有环资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作为专家型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案涉的专业问题提供专业意见,有效破解审判中的专业技术难题;制定《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检察院协作配合,并在全县未设法庭的7个乡镇设立特邀调解室,在17个党建共同体、164个民生共同体设立诉求联络点,与选任的人民调解员协同配合,切实推进环资纠纷源头发现、层级过滤,就地化解。
截至目前,21件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实现诉前化解,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主动修复生态环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环资审判机制,做好生态环境修复进程回访监督,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多措并举守好沂源县的绿水青山。”沂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嘎说。(杨淑栋 逄雪梅)(完)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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