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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据湖南高院公众号消息,2022年6月19日,杨某驾车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除两位司机受伤外,陈某车上三位同行乘客也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第三位乘客潘某事故发生当日被送往汨罗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2022年10月18日才出院,共计住院121天。保险公司对此提出了异议,双方协商无果。法官调阅了潘某住院医院的三测单与护理记录单。经核对,潘某住院期间有110天外出的记录且无治疗和用药记录,潘某实际住院应为11天,依据其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合理损失为33723.98元。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付潘某26107元,杨某赔付潘某607元。
来源:九派新闻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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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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