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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赵丹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基本农田监管职责,移除基本农田上种植的草皮,及时挽回耕地资源,恢复了7865.43平方米(约11.8亩)基本农田的耕种功能。
今年3月,福绵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村路旁的基本农田种植了大面积的草皮。经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实地勘查,确定该草皮种植面积约有7865.4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两名村民租用这片土地种植草皮用于出售,租期3年。
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监督职责,对本辖区的农民进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宣传;对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的草皮进行移除;对被严重破坏的基本农田采取改良、培肥育土等补救措施,恢复基本农田的耕种功能,指导农民进行粮食生产。该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等召开听证会,共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措施。最后,有关机关清理移除了该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的草皮。通过采取改良、培肥育土等补救措施,日前,涉案土地已经恢复了基本农田的耕种功能。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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